一、陕西省各市区县专精特新认定奖励补贴政策 (一)陕西省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、对首次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给予每户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、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给予每户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: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》 (二)西安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西安市: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助推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 2 临潼区: (1)对首次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 (2)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西安市临潼区稳增长促发展惠企政策奖补十二条》3 曲江新区: 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数字经济企业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曲江新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 4 高新区: 对于当年获批认定的“专精特新小巨人”企业,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西安高新区打造现代产业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》 5 高陵区: 支持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,对于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30万元资金支持。 政策依据:《西安市高陵区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全面推进产业链提升扶持政策》 6 西咸新区: (1)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,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%给予后补助奖励,对“专精特新”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后补助奖励提高至10%,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。 (2)对列入国家“专精特新”的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。 (3)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的,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:《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》 7 国际空港区: (1)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给予每户30万元的配套奖励。 (2)对首次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给予每户10万元的配套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西安国际港务区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》 8 阎良航空基地: 对当年首次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小巨人企业,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关于加快航空及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》 9 周至县 对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;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 政策依据:周至县人民政府印发《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》 (三)铜川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铜川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》 (四)宝鸡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宝鸡市: (1)对新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每户给予15万元奖励。 (2)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每户给予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:《宝鸡市促进科技型企业增量提质实施方案》 2 宝鸡市高新区: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,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宝鸡高新区关于创新驱动促进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》 (五)咸阳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咸阳市: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和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70万元、30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咸阳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》 2 秦都区: 企业首次被评定为国家级“专精特新小巨人”,市区给予60万元奖励(市级50万元,区级10万元);评定为省级“专精特新”,市区给予20万元奖励(市级10万元,区级10万元)。 政策依据:《秦都区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》 3 渭城区: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除享受国家、省级奖补外,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渭城区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稳定经济增长》 4 三原县: 对首次列入国家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或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奖励10万元;对首次进入省、市、县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项目库的企业奖励5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三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源包》 5 长武县: 对列入国家“专精特新”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,对列入省上“专精特新”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长武县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》 6 旬邑县: 对省级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“小巨人”企业,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旬邑县惠企政策汇编》 7 淳化县: 对当年获得省级“专精特新”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对获得国家级“专精特新”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淳化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 (七)延安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延安市: (1)对首次认定的省级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资金奖励 (2)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:《延安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》 2 志丹县: 对认定的省级以上“瞪羚企业”“专精特新”“单项冠军企业”“单项冠军产品”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志丹县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 3 洛川县: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洛川县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》 4 黄陵县: 首次认定为市级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、20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黄陵县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 (八)汉中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汉中市: (1)对首次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帮助争取省级20万元奖励,并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 (2)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在帮助争取省级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,继续执行市级奖励300万元的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:《汉中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实施方案》 2 汉台区: 对首次认定为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南郑区: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的,一次性奖励 3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南郑区亲商助企政策汇编》 (九)安康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安康市: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,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2022年安康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》 2 石泉县: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,对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和省级“专精特新"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 3 紫阳县: 支持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。对获得省级、市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、1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紫阳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(试行)》 4 平利县: 支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发展,对国家级“专精特新”、“小巨人”和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平利县2022年稳工业九条措施》 (十)榆林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1 榆林市: (1)对认定为市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榆林市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方案》 (2)对整体迁入榆林市的专精特新企业,承诺10年不从榆林市迁出,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榆林市产业类项目招商引资优惠项目政策》 2 高新区: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,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补贴奖励。 政策依据:《榆林高新区出台“硬核”措施融入秦创原平台建设》 3 榆阳区: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和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 (十一)商洛市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新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、20万元。 政策依据:《商洛市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》 二、陕西省各地市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要求 1、已被认定为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。 2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: (1)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。 (2)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。 (3)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。 (4)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 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。 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。 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6000万元以上。 ④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。 三、陕西省各地市区县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指标 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、精、特、新、链、品六个方面指标。 1、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,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。截至上年末,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%,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%。 2、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,公司治理规范、信誉良好、社会责任感强,生产技术、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, 注重数字化、绿色化发展,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等环节,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。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,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(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)。截至上年末,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 3、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,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%以上,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。 4、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(1)一般性条件。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: ①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-1亿元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,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8000万元以上,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%以上。 ②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。 ③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,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。 (2)创新直通条件。 满足以下一项即可: ①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。 ②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。 5、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,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 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,发挥“补短板”“锻长板”“填空白”等重要作用。 6、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: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、元器件、关键软件、先进基础工艺、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;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;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、关键核心技术、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。 |